1.招标条件
宁波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为:2405-330254-04-01-610544,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胜遇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胜遇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49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429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6620㎡,总建筑面积为257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500㎡,地下建筑面积41000㎡。建设地点: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具体范围为东至妙音路,南至规划沿河绿地,西至爱登南路,北至永平东路。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招标采购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成本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送审、配合审计、协助决算审计、除建设单位单独委托以外的造价咨询服务(含零星工程)等。
专项咨询服务
招标采购:除已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监理: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含文保点)等。
2.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决算完成。
宁波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任务。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6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胜遇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妙音路与永乐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06米
联系人:魏老师、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782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
联系人:张宇华、李蒙、应波、陈若水、严锋
联系电话:0574-8762923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监督部门: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附件:static/file/宁波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文件 static/file/宁波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