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4月25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和丰创意广场室外16.6m2全彩LED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招标编号:NBITC-202350053
二、项目概况:
子包 |
项目名称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项目需求 |
1 |
和丰创意广场室外16.6m2全彩LED屏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
265970.00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注: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09:00至2023年4月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五、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iig.com)
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www.nidccn.cn)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二、其他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供应商派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采购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87713816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国、王文超、吴婧、叶梦霞
联系电话:0574-87195253,0574-87388504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0